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根据国务改革议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院关于提议国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请审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机构建国家金局行为监管、议督管功能监管、案组穿透式监管、融监持续监管,理总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国务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院关于提议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请审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机构建国家金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议督管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案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融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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